國內外真民主派要有所准備了。
其實醜劇早就上演了。很早底那個什麽什麽經濟協議就是。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們從來沒有放棄過醜劇表演,只是于今百年時到,互聯網加緊曝光,它們有點迫不及待了,不惜公開暴露狼狽爲奸,不惜狗急跳墻了。從一開始,國共兩黨就是抱著人民底骨頭打鼓,就是戲弄國家人民民主底醜劇,所以今天這些醜劇無足爲怪,也會一直演到壽終邪寢底。于今互聯網底不斷解密與溝通聯結,使罪惡罪犯將最終逃無可逃。
百年清算:不僅僅是針對共産黨底,[除垢法]將同樣適應于台灣孫蔣匪幫台灣底匪僞國民黨及其匪僞中華民國.究其根底,孫蔣匪幫就是大陸毛等中共底國際共産主義納粹底溫床。
中國人民包括台灣人民,不應該忘記百年苦難。
同時也提醒那些不顧民主元始正義只顧一時國家利益底低級國際政客,識時務底時候到了,中國人民整體覺醒,指日可待,那會是個什麽模樣?畢竟中華兒女不敢須臾忘懷百年死劫。
總之,漸漸覺醒底中華兒女們中華真民主人士要開始同時面對國共這兩砣毒了,拿出信心和勇氣,開始對中華中國動大手術!
大陸民主人士有必要聯結台灣原住民尤其二二八受難者。組成人民統一戰綫,決戰國賊國共兩黨。
[以上雷按]
下附這篇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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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1110-Taiwan-Legislators-Removed-the-Ban-on-Communist-and-Separationist-Demonstrations-133608353.html
2011年 11月 10日
台灣保證言論自由: 刪除“不得主張共産主義和分裂國土”規定
台灣立法院取消了“不得主張共産主義或分裂國土”和人民出入境必須申請許可的規定。
台灣立法院11月8日三讀通過了“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了“人民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産主義或分裂國土”和“人民入出境,應向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未經許可者,不得入出境”的條款。這個修正案有待總統宣佈後生效。
提出這個修正案的台灣內政部表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對法律的解釋,不準從事主張共産主義或分裂國土的集會遊行是違背憲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和表達自由的。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法院説,國家安全法中有關人民出入境的規定,沒有區分人民是否在台灣有住所,有戶籍,一律非經許可不得出入境,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憲法保障人民居住和遷徙自由的意旨。
新通過的這個修正案是要配合實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根據這些公約,人人有和平集會和自由結社的權利。
台灣當局在1967年簽署了這兩項公約,但是直到2009年3月31號台灣立法院才正式批准,全文通過。台灣總統馬英九在2009年5月14號簽署了這兩項公約。台灣立法院還通過了有關這兩個公約的國內施行法,從2009年12月10號開始正式生效。
根據台灣內政部的“備案政黨名冊”,台灣現在有201個政黨。其中的台灣國家黨、福爾摩沙法理建國黨被一些人認為是主張分裂國土的政黨。記者就此詢問這個黨的一位幹部,他不肯正面回答,説是這個問題太尖銳。
內政部長江宜樺説過,分裂國土的主張不違法,但是如果涉及具體行動,仍然將回歸刑法來辦理。
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台灣政黨名稱中含有“共産”字樣的有台灣共産黨、中華民國共産黨、中國共産聯盟和台灣民主共産黨,這些組織被認為是非常小眾的團體,政治影響力很低,沒有多少活動,媒體曝光微乎其微。
中國共産聯盟在內政部登記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是個傳真機。台灣民主共産黨的電話有人接,説是該黨的負責人陳天福在上海從事兩岸統一工作。陳天福是陳水扁的堂弟。而中華民國共産黨負責人呂寶堯説,當初成立這個黨之前,陳天福等人説大陸方面會給經費,成立以後才了解根本沒有補助,他們由於缺錢而凍結了這個黨。而作為台灣第141個合法政黨的台灣共産黨的創始人和主席王老養曾經告訴美國之音,他們並不主張共産主義和分裂國土。
在台北,偶爾可以聽到有人用廣播車和高音喇叭播放中國大陸的紅色歌曲。
台灣立法院11月8日三讀通過了“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了“人民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産主義或分裂國土”和“人民入出境,應向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未經許可者,不得入出境”的條款。這個修正案有待總統宣佈後生效。
提出這個修正案的台灣內政部表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對法律的解釋,不準從事主張共産主義或分裂國土的集會遊行是違背憲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和表達自由的。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法院説,國家安全法中有關人民出入境的規定,沒有區分人民是否在台灣有住所,有戶籍,一律非經許可不得出入境,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憲法保障人民居住和遷徙自由的意旨。
新通過的這個修正案是要配合實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根據這些公約,人人有和平集會和自由結社的權利。
台灣當局在1967年簽署了這兩項公約,但是直到2009年3月31號台灣立法院才正式批准,全文通過。台灣總統馬英九在2009年5月14號簽署了這兩項公約。台灣立法院還通過了有關這兩個公約的國內施行法,從2009年12月10號開始正式生效。
根據台灣內政部的“備案政黨名冊”,台灣現在有201個政黨。其中的台灣國家黨、福爾摩沙法理建國黨被一些人認為是主張分裂國土的政黨。記者就此詢問這個黨的一位幹部,他不肯正面回答,説是這個問題太尖銳。
內政部長江宜樺説過,分裂國土的主張不違法,但是如果涉及具體行動,仍然將回歸刑法來辦理。
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台灣政黨名稱中含有“共産”字樣的有台灣共産黨、中華民國共産黨、中國共産聯盟和台灣民主共産黨,這些組織被認為是非常小眾的團體,政治影響力很低,沒有多少活動,媒體曝光微乎其微。
中國共産聯盟在內政部登記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是個傳真機。台灣民主共産黨的電話有人接,説是該黨的負責人陳天福在上海從事兩岸統一工作。陳天福是陳水扁的堂弟。而中華民國共産黨負責人呂寶堯説,當初成立這個黨之前,陳天福等人説大陸方面會給經費,成立以後才了解根本沒有補助,他們由於缺錢而凍結了這個黨。而作為台灣第141個合法政黨的台灣共産黨的創始人和主席王老養曾經告訴美國之音,他們並不主張共産主義和分裂國土。
在台北,偶爾可以聽到有人用廣播車和高音喇叭播放中國大陸的紅色歌曲。
台灣民主基金會
馬英九頒發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時宣佈,為實行兩個“權利國際公約”所制定的國內施行法開始生效
美國之音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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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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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人 中國 11-11-2011台灣在未返聯之前要嚴禁一切共産主義組織及紅色宣傳,否則就會專制復辟.台灣很快會被中共極權暴政所併吞.
- 李登揮 台灣共和囯 11-11-2011希望台中兩囯的文字獄永久消失!
- AAA它祖宗 中國 11-11-2011共産黨蠢就蠢在;視愛國忠良為異己,塑民族垃圾為五毛.
- 任思思 CHINA 11-11-2011這下中共當局更容易對臺滲透、蠶食、瓦解和從事間諜活動了,這就叫利用你的民主自由打敗你的民主自由。
- 11-11-2011香港的例子説明,在所謂“一國”或“一中”框架內,民主和獨裁兩種制度不可能互不影響地長期共存,台灣被中共吞併的後果必然如香港一般自由大幅倒退。
- 中共牌坊 中國 11-11-2011支援台灣獨立!中國共産黨臭婊子不要臉 沒本事養大孩子 等成年後又想搶回來
- 捍衛言論自由 10-11-2011大陸政權要人們“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否則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稍有出言不合有可能送去坐牢,扣危害國家的大帽。臺灣保證言論自由是繼承了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精神,這些正是中共最害怕與最恨。
- 元寶 美國 10-11-2011非常看好馬英九政府的做法。等讓全世界都覺得台灣已經真正全方位融合到國際社會後在宣佈獨立,能很快得到其他國家的承認的。中國屆時就要慎重考慮敢不敢動武了。
- 李登揮 台灣共和囯 10-11-2011那妳們中囯呢?
- 10-11-2011在共産主義惡魔還沒有被消滅的時候, 請中華台灣慎重決策.
- 某某 新加坡 10-11-2011台灣的自由精神和法治精神很偉大,也已經步入成熟。自由與法治不再只是理想,而是強而有力的實際作為。自由精神對萬物的包容,甚至是對自由本身有威脅的主張或理念的包容,更是顯示出自由民主社會才是目前比較可能將人類推向和平的道路。
- 主張共産主義就是主張殺人放火 中國 10-11-2011共産主義已經證明就是搶劫主義,共産主義是和殺人犯、土匪、惡棍、流氓、法西斯的同意詞,台灣勿必再加定性,全人類共誅之,露頭就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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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百年多小醜,剪除還得費功夫。
